来信信息
信件编号: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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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件类型: | |
来信标题: | 典当行设立需要那些材料 |
来信时间: | 2020-01-17 |
来信内容: |
领导你好,我打算办一个典当行。请问我需要准备哪些资料,或者有哪个页面可以看到下载到我需要填报的表格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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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内容
答复情况: | 答复单位:市地方金融监管局(市政府金融办)
   答复时间:2020-01-20
答复意见: 您好,根据您设立机构(分支机构)需要不同材料,具体材料内容可登陆https://www.ahzwfw.gov.cn/bog-bsdt/static/workProcess/components/applicationMaterial.html?ssqdCode=bcb73fbd65ec4918826080cef46557be查看。 申请设立典当行,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 (一)有符合法律、法规规定的章程; (二)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; (三)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办理业务必需的设施; (四)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; (五)有两个以上法人股东,且法人股相对控股; (六)符合本办法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的治安管理要求; (七)符合国家对典当行统筹规划、合理布局的要求。 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;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,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;从事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的,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。 典当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应当为股东实缴的货币资本,不包括以实物、工业产权、非专利技术、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资本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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